※緊急公告!因8/23學校低壓電路器更新,全校停電一天,故115上學期第二階段社團報名截止日順延一天。 第二階段報名日期:8/22 09:30~8/24 23:59 第二階段繳費時間:8/25~8/27 | |
本校校園前庭停車動線整修工程計畫,今日已圍籬,動工。 該區機車格暫停機車。我們儘快完成整修。完成前請大家注意進出安全 | |
桃園市中山國民小學115學年度 日本國際教育交流活動開始報名囉~ 壹、依據: 一、桃園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國際交流經費補助作業要點。 二、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5年3月9日桃教高字第1150020460號函。 貳、目的: 一、提升學生國際素養,學習理解、尊重、欣賞不同文化及跨文化溝通技巧 二、強化學生參加國際交流所需的多元外語能力、專業知識與技能。 參、國際交流日期、學校及行程特色 一、交流日期(暫訂):115年12月15日(二)至12月19日(六)五天 二、交流學校(暫訂):日本大阪地區兩所小學校。 三、行程特色: (一)12月出訪日本適逢聖誕節前夕,可感受日本聖誕節節慶風貌。 (二)能與日本師長和當地小學生互動;傳統旅行社觀光絕無此等機會。 (三)與同儕一起教育旅行,同遊環球影城,將是國小生涯美好的回憶。 (四)行前學習旅遊英日語及文化,隨後出國進行英、日、華多語文溝通。 肆、費用: 一、 行前準備課程免費(相關課程預計安排於週二或週三早自修時間,約十次,待錄取後,會再通知上課日期、時間、地點)。 二、出國交流團費預估每人5萬元,依實際招標金額為主(含來回機票、住宿、膳食、交通、各項門票、文化體驗、保險、領隊導遊服務……等費用)。 伍、甄選方式 一、甄選對象及內容:本校五年級學生至多30名╱採書面審查、面試甄選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一)步驟一:線上意願調查:自計畫公告日起,請家長先至GOOGLE 表單填寫意願調查表。教務處會依家長線上意願填寫結果,發放紙本 報名表給學生帶回填寫。 (二)步驟二:紙本報名表:家長及學生填妥報名表及甄選書面資料後, 最晚於115.09.11(五)下午4點前送交教務處註冊組。 (三)線上調查表連結及QR CODE(務必先線上填寫意願) https://forms.gle/D5tEGLHkyJLvaU2F9 三、甄選日期及地點(確定收到紙本報名資料,教務處會再通知面試順序) (一)日期:115.09.18(五)08:10 (二)地點:思源樓2樓視聽教室 (三)甄選順序:依紙本報名先後順序進行面試。 陸、甄選條件: 一、學生日常生活表現良好,且未有嚴重缺、曠課遲到情事。 二、具服務熱忱、願意主動學習。 三、具有特殊才藝(例如:語文、科學與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等),並勇於表現者。 四、團員須參加國際活動交流及行前準備課程(行前準備課程預計安排於週二或週三早自修時間,預計十次,待錄取後通知上課時間)。 五、交流活動結束後,須參與本校辦理國際教育成果發表活動。 六、參訪學校之當日,須穿著本校運動服,其他時間則以日常便服為主。 柒、評分標準: 一、甄選方式: (一)書面審查:請檢附報名表暨家長同意書(附件一)、 自我介紹與動機(附件二)。 (二)面試及專業展現:面試順序公告學校首頁並個別通知。 二、錄取標準: (一)書面審查(30%):資料完整性及豐富性 (二)口試、專長展現(70%):英語或日語自我介紹1分鐘內; 專長展現(非必要)1分鐘內;機智問答(中英皆可)。 (三)包含完整報名資料:線上表單及紙本、在學德行表現……等等, 均列入審核範圍,學生務必參與行前培訓課程。 三、錄取公告:公告於學校首頁正取至多30名暨備取若干名。 捌、其他事項: 一、 待招標確定後,正取生請持校方發給之繳費二聯單繳納團費,繳費方式為持單至郵局繳費、轉帳、台銀學雜費入口網信用卡繳費或至台銀臨櫃繳費,請於期限內繳費,以確保學生申辦出國之相關權益。逾期未繳交者,將取消錄取資格,並依序通知備取生遞補。 二、 繳交團費後,若無不可抗力的正當理由,不得無故退出和退費,以免影響日本國際交流行程運作。若臨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參與活動,將依旅行社退費標準作業處理。 三、 本次活動不僅是帶著孩子出國交流,更是養成孩子口語表達、生活自理、獨立自主的學習之旅,學校會安排相關課程為孩子充實相關知能,例如:出訪前的培訓課程─國際禮儀與文化理解、基礎會話與生活常識、簡報與口語表達訓練及行前演練等課程;出訪時的學習紀錄;回國後的心得整理、成果製作與簡報發表。 四、 相較於以往的校外教學,出國參訪所面臨的挑戰與風險更大,因此,在集訓過程中,所有任課老師及教務處會特別看重孩子:是否具備準時繳交作業、遵守團隊紀律、與其他團員彼此合作相互照顧等特質! ★倘若發生以下情況,將通知家長是否取消交流資格: (一)無法準時繳交作業或是因參與集訓活動影響班上各科作業,經由導師或科任老師提出無法改善; (二)若因事(病)無法參與課程,請於課前向教務處請假,無故不到兩次或集訓課程請假次數超過課程1/3。 五、 交流活動結束後,教師將引導學生進行資料整理、製作成果簡報,以及繳交國際交流心得報告,並參與本校辦理國際教育成果發表活動。 六、 本案會在出發前辦理行前說明會,屆時請家長務必出席參加。 七、 本辦法如有未盡之事宜,得依相關規定修改之,並通知參加遴選學生。 八、 甄選通過學生之義務: (一)應全程參與國際教育交流培訓課程,培訓時間暫訂為週二或週三 早自修時間。(詳細日期、時間、地點及內容將另行通知)。 (二)培訓及出訪期間,學生應遵守團隊規範並完成指定之任務。 (三)參與日本國際交流期間均以公假參加,教育旅行為學習活動, 並非純粹遊樂團,亦視同上課,請按時繳交作業、準時參與集 會、遵守法律、校規及師長規定。 九、若有疑問,歡迎於上班時間來電洽詢(03)2203012 分機210 周主任 或 分機270 陳組長 | |
有關本校115學年度第一學期第4次(1-15招)鐘點代課教師(含教支人員)甄選簡章一案。 自然科學1名 英語3名 臺灣台語1名 詳如附件。 | |
115學年度中山國小常態編班暨導師編配結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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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校115學年度第一學期第4次(1-15招)代理(課)教師、(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簡章 藝術領域科任代理教師1名。 藝術 鐘點代課1名。 泰雅族語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1名 *115年7月16日11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代理(課)教師第3招甄試結果錄取之藝術代課教師吳○欣因故放棄及代理教師呂○庭因故放棄。 如附件 | |
各位親愛的家長,即將邁入暑假,在這炎炎夏日又長達兩個月的假期中,請各位家長隨時關心您小孩的動向及交友狀況,戲水請去安全水域及有救生員在場的地方,少接觸3C產品,多從事戶外健康活動,期盼各位擁有一個美好的暑期生活。 附上市長給全市高國中小學生家長的一封信。 | |
一、有關本校115學年度第一學期第5次(第3招)代理(課)教師(含教支人員)甄選公告 藝術科任代理教師正取:吳○欣。 藝術鐘點教師正取:呂○庭、備取:邱○維。 泰雅族語教學支援人員正取: 秋○花。 二、有關本校115學年度第一學期第4次(第10招)代理(課)教師(含教支人員)甄選公告 英語代課教師正取: 商○華。 "正取人員: 請於115年8月24日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 *未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報到單如附檔可先下載填寫以節省報到時間。 另請依簡章公告期限繳交公立醫療院所之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 *請自備原子筆" | |
8/23(日),本校低壓段路器更新,8-16時,校園停電乙日。 8/23(日),本校低壓段路器更新,8-16時,校園停電乙日。 | |
轉知訊息:有關「115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一案,請各校於115年9月30日(星期三)前完成網路登錄以利錦興國小線上審查及學校補件,請查照。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8月12日臺教秘(五)字第1154102549號書函辦理。 二、 為促進教育資源妥適運用,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第4點、第5點及第6點已明定各教育階段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金額、申請作業逾期不受理、補助資格限制及重複領取應繳回等規範。 三、 本案受理申請期間自115年9月16日起至10月15日止,依上開要點規定無補申請作業,書面資料上傳及網站登錄將於10月15日晚上12時截止,逾期不再受理,請學校確實掌握時效。另為維護學生權益及提升行政效率,重申各級學校應於助學金核撥後即時全額發放,不得以任何名義延壓苛扣。 四、 助學金印領清冊簽領方式採「書面簽領」或「電匯入帳」擇一辦理,正本由各申請學校依會計法及檔案法等相關規定妥為保管留存;為免助學金重複溢領及維護學生權益,請學校就教育部與其他機關提供之助學金,參按比較利益原則,主動協助申請人尋求最適補助方案。 五、 學校代教育部轉發本助學金,如用電匯方式,請學校考量學生為低收入戶之弱勢學生,匯費盡量由學校吸收,助學金希望全額轉發,落實關懷弱勢之原則。如學校需扣匯費,在學生申請時,須通知學生,學校轉發本助學金匯款之銀行,由學生及家長決定是否提供與學校匯款相同銀行之帳戶或是他行之帳戶,如學生提供匯款使用他行帳戶,務必要告知學生銀行將會收取匯費。 六、 依據「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第6點規定,已領有下列補助之一者,不得申請本助學金;已領取者,應繳回: (一) 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 (二)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 (三) 特殊教育學生獎學金及補助金。 (四) 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 (五) 現役軍人子女就讀中等以上學校學費減免。 (六) 原住民學生助學金、伙食費及住宿費補助。 (七)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 (八) 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免納學費之補助及定額補助。 (九) 師資培育公費生及公費醫師培育之公費待遇。 (十)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清寒榮民及清寒遺眷子女獎助學金。 (十一) 勞動部之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 (十二) 農業部之農漁民子女助學金。 (十三) 內政部移民署之新住民及其子女清寒助學金。 (十四) 其他經教育部公告之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及優待補助。 七、 本案採書面及網路登錄併行作業,請學校主動積極通知(包含日間部及進修部)學生,有關「115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相關申請表件、學制名稱及學制代碼表等,均置於教育部學產基金網站(網址:https://moe.lths.tc.edu.tw/Default.aspx),請各校下載相關文件協助學生填寫,並於期限內將書面資料彙整掃描後上傳網站備審(正本存於各校),至學生申請資料並請依網站公告注意事項完成建檔。 八、 為維護弱勢學生權益,避免影響其心理及不當標記,請於辦理符合資格學生申請及請款等相關作業時,務須落實學生身分保密。 九、 本學期如學校有改制或新設,致學校代碼有更動者,請通知本市承辦中心學校錦興國小聯絡本案委辦學校(臺中市私立嶺東高級中學)更正。 十、 本學期之低收入戶資格有效日期為115年8月、9月、10月之3個月份中取得者,皆可申請,但如於受理期間已向各區公所提出申請或申復者,亦可申請,本案委辦學校將與相關單位查調,經查調仍未具有低收入戶資格者,將不予受理。 十一、 本次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案需完成「書面填寫」及「網路登錄」作業: (一) 「書面填寫」作業: 1、 表一(申請表)及表二(學生名冊)由各校自行留存,9月30日前將表一文件依申請編號順序掃描後存成PDF檔,上傳至學產基金網站,由審查學校線上審查。 2、 表三(印領清冊)由各校自行留存,學校上網填報完成撥款日期,並上傳發放證明書及印領清冊(或電匯單),未撥款者,退款到錦興國小。 (二) 「網路登錄」作業: 1、 請學校詳閱申請注意事項後,再進行網路登錄作業,若無學生申請,學校仍須至教育部學產基金網站填報更新本學期資料與學生總人數。教育部學產基金「網路登錄」網址:https://moe.lths.tc.edu.tw/Default.aspx。請務必詳細確認網站上帳戶戶名、帳號是否正確。 2、 9月16日至9月30日各校學產基金網站登錄,10月1日至10月15日線上審查及學校補件。若需要學校補件,承辦錦興國小將以電話通知,上網補件後,請速電洽錦興國小協助後續審查。申請作業逾10月15日晚上12時關閉無法上網登錄受理,且無後續補申請作業。請學校10月15日後至學產基金網站檢視是否審核通過。 (三) 「115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採線上審查,無需繳交領據,各校核定人數及金額以網路審查通過為凖,請各校積極協助辦理,以免影響學生權利。 (四) 如遇作業相關疑難,網路操作介面問題請洽臺中市私立嶺東高級中學,聯絡電話:(04)2389-8940轉分機69、71,書面填寫及網路登錄問題請洽錦興國小教務處黃主任;電話:03-3228487分機211。 十二、 錦興國小受理申請時,將確實審查申請學生相關證明文件,並要求申請學校上網登錄,避免造成作業時間延宕,影響助學金發放時程。 十三、 有關「114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尚未上網填報撥款進度,或各校基本資料有所變動、不齊全者,務請上網檢視、填報及修正相關資料。 十四、 相關申請注意事項及各項申請表件請自行至教育部學產基金網站(網址:https://moe.lths.tc.edu.tw/Default.aspx)下載最新表件。 | |
轉知訊息:檢送本局辦理115年第二梯次「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申請表件,請貴單位協助公告周知並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辦理。 二、 本案獎助對象為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但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 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就讀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 三、 申請期限及事項: (一) 申請期限:115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 (二) 申請方式:學生填具申請表單後依就讀學校受理期限內提出申請。 (三) 申請資訊:可至本局官網「首頁>業務資訊>教育>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查詢(https://reurl.cc/jVvkpp)。 四、 敬請各學校承辦單位將申請期限內受理學生案件造具申請學生清冊並完成初審作業,申請人紙本申請文件於115年10月12日(一)前函文至本局,學生清冊excel檔請電郵傳至10078778@mail.tycg.gov.tw,以利本局辦理第二階段複審作業。 五、 旨案獎助不得與「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實施要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同性質補助要點或計畫重複申請。 六、 旨揭補助案相關詳細資訊及其申請表單電子檔請至本局官網「首頁>業務資訊>教育>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下載(https://ipb.tycg.gov.tw)。 |